院内各单位: 经2017年4月17日党政联席会讨论议定,现准予印发《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(试行)》,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 (实施细则详见OA邮箱)
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 2017年4月18日